为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文化赋能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区委《婺城区关于开展“文化乡创”助力共同富裕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婺城区“文化乡创”助推乡村振兴政策奖励办法》,经单位(个人)自主申报、乡镇初审、区评审委会议讨论、专家评审、区委宣传部部务会议审定,共确定“文化乡创”入驻奖励25家,“文化乡创”项目3个,人文乡村“文化共富村”5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4月16日至4月22日,为期七天。在此期间,凡有异议的,可向区委宣传部文化指导服务中心反映,电话:82229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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