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芬 通讯员 何锦霞)近日,金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普法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婺城区普法宣传活动举行。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司法局、金华市农业农村局、婺城区人民法院、婺城区司法局、婺城区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会上对该法的具体实施方法作出指导和要求,并开展座谈。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分享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过程中以及规范资产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体会。
会议还邀请律师对各乡镇代表进行授课讲座。讲座以具体纠纷案例引入,对该法的核心要点进行详细解读,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过程中的三大管理场景进行充分解析,并通过模拟成员资格认定大会的互动演练来多维度加深与会基层干部对于该法的理解。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它是中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背景下出台的一部重要法律,不仅是对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更是推动农村从传统治理向现代法治转型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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