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因盗窃六次被判有期徒刑的兰溪市黄店镇樟坞村人金某,今年2月份刑满释放后重蹈覆辙,4月8日又因偷窃被婺城公安分局行政拘留15天。
金某绰号太公头,现年50岁,这些年来,金某盗窃成性,并以此为业,1986年3月,金某因犯盗窃罪被兰溪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此后,他还先后五次因犯盗窃罪被司法部门判刑处理。50岁的金某竟有20年呆在监狱。
今年2月18日,金某刚刚从监狱刑满释放出来,但他仍不思悔改,依旧以盗窃为生。3月24日18时,金某觉得肚子有点饿,掏掏口袋发现释放回来亲戚救济的钱已被自己打牌输光了。当看到停在自己家里的三轮车时,金某突然想到罗埠镇泽头殿村有一个水泥制品厂,没有围墙,地上还放有很多铁块,比较好偷。于是金某马上就骑三轮车到泽头殿的水泥制品厂内,将厂内的铁质金属板和制水泥板的钢筋搬出厂外。就在金某返回厂区继续盗窃时,被厂内看守人员发现并报警。罗埠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将金某当场抓获。六进宫的金某又一次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