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纪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和国家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浙江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区审计局组成审计组,对婺城区民政局、婺城区红十字会(截止2008年6月9日下午5时止,不含特殊党费和工会1元会费捐)负责接收、拨付和管理社会各界捐赠抗震救灾的资金物资进行了全面跟踪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婺城区民政局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情况
自“5、12”汶川地震发生后,婺城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全力号召社会各界踊跃捐款,截止2008年6月9日下午5时止婺城区民政局累计接受捐赠资金831.19万元,累计接受捐赠物资折合人民币56.38万元, 其中: 棉被2000条(折合金额34.06万元), 发电机组1台(折合金额4.94万元), 绗缝被700条(折合金额13.6万元), 床单1080条(折合金额3.78万元)。共计拨付捐赠资金到市慈善总会610万元,另计拨付捐赠物资56.38万元, 其中: 拨付四川成都39万元(棉被2000条,发电机组1台),广元17.38万元(绗缝被700条,床单1080条)。
二、婺城区红十字会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筹集、拨付情况
婺城区红十字会累计接受捐赠资金66.29万元, 其中: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捐赠资金24.23万元, 社会个人捐赠资金42.06万元。
金华市婺城区审计局
二○○八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