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婺城区民政局出台四项举措,全面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这四项措施是:一是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今年4月份以来,我区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268元/月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61元/月提高到180元/月。二是足额发放困难群众物价补贴。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分2次下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群众发放物价补贴319万余元。三是抓好农村特困户安居工程建设。全区2006、2007年已实施特困户安居工程287户,今年计划安排农村特困户安居工程建设150户。四是开展困难群众分层分类救助。全区列入特困救助4327户7243人,上半年实施特困群众医疗救助886人次,救助金额155.74万元,资助参加农村合作医疗6766人次69.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