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华市婺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的汤溪扶贫新村安置房附属工程,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汤溪扶贫新村雨水、污水管道施工等;
2.1项目总投资50万,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2.2工程建设地点为:金华市婺城区汤溪镇 ;
2.3工期3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1)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建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4、投标申请人在提出(报名)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1)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选无在建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或注册证明(本省核发的一级注册、一级临时和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证明统一由省建设厅出具,二级注册建造师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5)企业"三类人员"证书,企业法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报名时间:2008年7月25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招投标交易中心(迎龙南街88号婺城区行政中心二楼)
6、报名结束后建设单位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按通知要求领取有关资料。
联系人:俞女士,电话:0579-82487083
金华市婺城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金华市婺城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