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社会公开承诺制 向社会公开道歉制 向金融机构告知制
近日,婺城区推出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三项承诺制度,希望通过三项公开承诺制度的推出,使企业做到合法经营、合法排污,同时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三项承诺制度即:重点排污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各重点排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应对污染物做到不直排、不偷排、不超标排放以及加强企业内部环保管理等工作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偷排、直排企业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开道歉制,对查实有污染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存在偷排、直排或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对同边环境造成损害等违法行为的企业,由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新闻媒体上向社会作公开道歉;环境违法行为向金融机构告知制,对企业偷排、直排、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未能按时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市环保局定期向金融机构进行情况通报,提供企业环保违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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