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会开幕在即,为营造公正的体育竞技环境,连日来,区药监分局的执法人员加班加点对全区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兴奋剂类产品进行专项检查。
今年,兴奋剂专项治理工作主要任务有规范生产企业生产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市场经营行为;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进出口行为;严厉查处通过互联网非法发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销售信息和网上非法销售行为;严厉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案件;规范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外的其他兴奋剂市场经营行为等。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药监分局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方案提出了“确保我区在2008年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的工作目标;强调了重点整治对象、整治品种和整治环节;突出对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经营使用兴奋剂的专项检查工作内容;并明确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区政府对这项工作也相当重视,在5月中旬,专门召集食品药品监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贯彻落实八部委关于开展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工作意见进行研究部署。会上副区长诸晓东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四点意见:思想重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协调,密切合作;加强宣传。
根据工作部署,区药监分局加大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检查力度。对取得《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已经取得药品批准文号的,查清其原料来源、产量、销售流向等情况,监督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面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规范经营秩序,严肃查处药品批发企业超范围经营、不按照规定渠道经营以及药品零售企业违法经营除胰岛素以外的其他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行为;加强了对《反兴奋剂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以张贴公告等形式,让各有关单位充分了解兴奋剂管理工作的有关法律规定;召集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负责人开会,要求他们要强化自律,对自己进行一次全面地自查。
据悉,区药监分局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相关单位进行了工作部署,对多家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明查暗访。到目前为止,该局共出动执法人员282人次,发放和张贴各类宣传资料700余份,调查生产企业6家,监督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52家。检查中发现,除个别单位未及时调整包装标识外,其他情况良好。
责任编辑:徐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