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从区残联获悉,我区将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据区残联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区3万多名残疾人将统一换发新证。从2010年1月1日起,一律使用第二代残疾人证,第一代残疾人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另据介绍,第二代残疾人证根据申领自愿、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申请者(或法定监护人)向申请人户口所在残联提出申请(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6张两寸免冠照片),并填写全国统一的评定表。区残联接到相关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核,指定区级(含区级)以上医院或专门医疗机构对申请人进行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其相关信息统一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并接受市残联的审核。
按照新的规定,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精神及多重残疾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持有残疾人证者可按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社会保障。第二代残疾人证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套印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章(有多种防伪措施),并由市级残联在残疾人证的人像上加盖市级残联钢印后方可使用。
残疾人证万一遗失,持证人应及时报告户口所在地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残疾人户口迁移,需要到原户口所在地残联凭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开具残疾人证迁移证明,然后凭原户口所在地转出的残疾人证申请表、评定表等档案材料和出具的残疾人证迁移证明,到新户口所在地残联登记入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