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上午,婺城区人民法院诉前人民调解室内,在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调解下,江西省东乡县孝岗镇的黄某与金华市解放东路的余某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一起涉及80万元的民间借贷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调解。双方约定:黄某只要求偿还本金80万元,放弃借款期间所有利息。余某于月底前一次性偿还黄某借款本金80万元。这是今年以来,我区诉前人民调解室主持调解成功的单案标的最高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去年9月份,黄某经朋友介绍,将自己积攒多年的80万元钱借给了当时在金华做外贸生意的余某作周转资金,双方约定月息2分,借期一年,到期还本付息。可是今年债务到期后,由于余某经营状况不佳,一时难以偿还,黄某经多次催讨未果,将余某诉上了法院。法院在审查后立即将他带到诉前人民调解室,让他们先进行调解。对黄某和余某双方进行情理法的充分交流沟通以后,双方最终达成了偿还协议。当黄某拿到当场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后,激动地说,原来以为这笔钱在年底前是没有指望拿回来了,现在有了人民调解室工作人员的帮忙,很快就可以拿到了。他还说,万一对方不按协议履行,他还可以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因为经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书,其效力同等于法院的判决书。免去了正常诉讼程序漫长的等待过程,这下他心里踏实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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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10月份,婺城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0330件,同比上升了40%以上,其中民间借贷案件所占比例大幅上升,达3000多件,占了总数的三成以上。区法院办案压力加大,现部分案件已经排到了12月份。为了解决当前法院受案压力过大的问题,区法院与区司法局决定将大量民间借贷的纠纷案件,特别是案情简单、被告能直接联系得到的民间借贷案件,以及部分集团诉讼当事人数众多的案件,首先移交给诉前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在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当事人诉前调解的引导力度。
据诉前调解室工作人员反映,今年已累计接待诉讼当事人200多批次,成功息诉20余起,受理调解案件95件,达成调解协议81件,成功率为85%,调解标的达500余万元。在当前民间借贷案件高发的情况下,诉前人民调解在双方之间搭建了一个互相沟通的良好平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