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对65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
11月5日,市机关效能建设督查组来我区督查机关效能建设。督查组对区行政中心各机关部门、区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汤溪工商所等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及对九峰山风景区、寺平古村落和汤溪镇有关饭店是否存在公车私用、中餐饮酒等情况开展了明查暗访。通过督查,未发现违反机关效能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区已组织开展明查暗访10余次,填写《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督查单》32份,下发《机关效能建设督查整改通知书》34份,要求限期整改的40多个问题,目前都已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婺城区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扣分细则》等制度,共对65人次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批评教育7人,通报批评30人,辞退2人,扣除考核奖26人。
我区还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在第一时间介入,及时开展了对相关部门在“三鹿牌”婴幼儿奶粉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履职情况专项效能监察,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即时整改和责任追究,并做好后续监管工作。还开展了对基层站所效能建设情况专项监察,开展“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群众满意365便民服务中心及群众满意机关部门”的争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