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拖欠 保工资 建制度
近日,婺城区城建局组织下属施工企业的有关负责人,进一步规范建筑领域劳动保障管理工作,将采取“清拖欠、保工资、建制度”三项有力措施,从源头上防止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自发生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婺城区建筑业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有的建筑工地已停工,形成新的烂尾楼,建筑领域劳动保障工作粗放型的管理模式,以及人员进出、工资发放等管理环节的混乱,造成劳资纠纷。区城建局对发放工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明确建筑施工单位对所属工地劳动保障工作的监管责任,树立“谁接工程谁负责”的原则。一旦建筑工地发生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将直接追究建筑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且要求建筑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用工登记工作,按月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等“确认”制度,确保工人能领取到足额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