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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多方力量抓好市场创卫

2009年01月04日 21:4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发表评论] [ ] [打印]
    工商部门根据政府对各部门单位在创卫工作的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市区农贸市场和一环线以内废品收购站点,五小行业中小食杂店商品准入等工作。其中,从创卫工作的进展来看,农贸市场的创卫工作因涉及面广,难题多,已不仅是工商部门的重点工作,更是整个市区创卫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笔者认为,在当前的市场创卫活动中,要处理好多个关系,才能把市场创卫工作做好。
要处理好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关系
    政府在创卫工作中起着组织、领导和协调的作用,各职能部门应该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分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作为,认真履行职责,要求做到不越权、不缺位。作为工商部门就是应该明确自身在创卫工作中的职责,对于上级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加以贯彻,对于政府交办的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对于交办工作中一些职责划分不明确的工作,不能因不明确就推诿和扯皮,要对工作边落实边向上反映和进行沟通。
要处理好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职能部门和各街道社区一样,是创卫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最终落实者。同时,因为创卫工作牵扯面广,很多工作需要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完成,因此,作为职能部门之一的工商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对于其中责任分不清楚,责任不明确的边缘问题,要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要建立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在职责法定的原则基础上,兼顾工作的便利,与其他职能部门进行妥善的责任划分。像在农贸市场创卫中,存在诸如马路市场的问题,市场垃圾处理问题,市场饮食摊点的卫生问题、市场周边道路的停车问题,与城市行政执法、卫生监督、公安交通、环卫等职能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等存在这样那样的职责交叉,这就需要工商部门工作人员积极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明确职责或联合整治。
要处理好职能部门和市场业主的关系
    工商部门和市场业主既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同时也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因为一方面市场业主是创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担负着各项创卫工作的具体落实,另一方面,作为工商部门又是创卫的责任单位,也就是说创卫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于工商部门创卫工作的评价。市场创卫有成果不仅是市场业主的功劳,更有工商部门广大干部的一份心血。因此在创卫工作上,在处理两者的关系时,工商部门在指导督促市场创卫时,在明确市场业主是创卫第一责任人的同时,要沉下身子深入到市场中去,分析各市场的不同实际情况,制订“一场一策”,帮助市场业主制订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落实管理措施,使市场的面貌有较大的改善。
要处理好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的关系
    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从经济学角度分析,是一个租赁和承租的关系,从管理学角度看是管理和被管理关系。而从创卫需要看,市场业主是创卫第一责任人,市场经营户是市场创卫的基础,没有市场经营户的配合和自觉行为,市场创卫的任务无法完成。正因为有这么多的关系在其中,所以,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之间的矛盾必然存在。
    工商部门对于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都具有行政管理权,他们对于工商部门来说都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创卫过程中工商部门应告知市场业主在行使市场创卫的管理督促权利时,一定要履行好其作为市场设施租赁者的义务,否则,无论于法于情于理都无法做好创卫。对于市场经营户,则应告知经营户经营中不仅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还因他们承租了市场内的设施从事经营,所以必须遵守市场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好其作为承租人的义务。只有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双方在思想上达到统一,行动上做到一致,市场的创卫才能真正落实。
(作者系金华市工商局婺城分局副局长)
【作者】: 郑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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