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朋友借车遭拒后怀恨在心,便在车身上划出数道痕迹泄愤。近日,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22岁郑某被婺城公安分局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11月29日下午,李某驾车与张某、郑某两人在金华游玩后返回汤溪,后郑某想向李某借车使用,因考虑到与李某不是很熟悉,怕李某不肯,便委托与李某关系较好的张某向李借车。于是张某以自已要用车为由向李某借车,李某考虑到张某没有驾驶证,没有答应张某的要求。
当晚,张某与郑某再次来到李某家楼下,打李某电话要求借车,李某因不愿将车借给他们,故意躲在家中不愿相见,让其父去告诉张某和郑某,就说他不在家。郑某听后觉得非常气愤,认为李某是故意不肯借车,便乘李某打电话毫不知情的时候,用钥匙将李某的轿车划出数道痕迹,后与张某一同离开。
第二天早晨,李某发现轿车被划了,怀疑是郑某与张某干的,便将车开至张某开的店门口要张某解释清楚。张某称自已并没有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心里也在怀疑可能是郑某乘自已不备时划的。见张某不承认,李某向派出所报了警。在派出所里,张某出于对郑某的维护,一会儿称和郑某在李某家楼下分手后就一直没见过面,一会称二人一直在一起,谁都没去将车划伤。张某在接受派出所调查后还找到了郑某,要求郑某在接受民警调查时要与自已讲的一致。
张某以为这样能帮朋友摆脱嫌疑,哪知民警早已在他破绽百出的回答中看出了端倪,在对郑某的调查中,郑某如实交待了因李某不借车而心生怨气,便划破他的车子出气的违法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