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搜索 在线投稿
您现在的位置: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社会
最新推荐
·温家宝在中俄建交60周年庆祝大会暨中国"俄语年"闭幕式上的讲话
·琼州海峡全线复航
·国民党团赴高检署告扁外患罪 陈水扁再惹官司
·美国会山前数千移民集会促奥巴马推动移民改革
·中国酵母浸出物研发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访福建泉州南音艺术研究院院长吴珊珊
·婺城区创卫紧急工作会议
·祝伦根参加首届中国仙源湖桂花节筹备工作会议
·“空中信使”让干部学习与实践两不误
·办一届文化与经济双丰收的节会
热门图片

 


洗车变“劫车” 班房坐三年

2009年02月11日 09:5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发表评论] [ ] [打印]

  近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某犯有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来自江西省樟树市昌付镇富圹村人朱某,曾在金华市婺城区双龙北街某汽车服务站内从事洗车工作。去年10月7日上午10时30时分许,其受服务站指派给一辆黑色轿车擦洗。他趁车主应某不注意,将应某放在驾驶室和副驾驶室座位中间工具箱内的20000元人民币盗走,并随即逃离现场。应某发现后立即报警。10月12日,朱某在江西省樟树市昌付镇被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朱某的父亲已将20000元赃款退出,并已还给失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朱某自愿认罪,并在其家人帮助下退回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 李良军 李跃进
相关文章

 

婺城新闻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刊登广告 | 联系方式 | 法律顾问 网站地图

浙新办2008[ 15 ]号 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辩率调为1152*864

浙江在线技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