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8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金登成
(叶爱莲 摄)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的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在中共婺城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发展主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推动了婺城经济建设及社会的和谐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
一、围绕中心,着眼发展,依法履行监督职权
2008年,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在婺城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监督法》,依法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有效地推进了各项工作。常委会始终把事关我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决策和监督的重点,依照《监督法》的规定,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努力推进我区各项事业和谐、稳定、持续发展。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议大事,求真务实审重点,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全年共举行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7项,作出决议、决定15个。
1.加强对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审查监督
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监督职能就是替人民管好“钱袋子”。依照法定程序,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财政预算审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把全区计划目标、财政收支、重点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2008年区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2007年财政决算和财政审计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了2007年财政决算。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区财政收入降低的实际,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调整婺城区2008年计划指标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的监督作用,督促做好财政“同级审”工作,及时纠正了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促进了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
2.加强对事关全区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监督
2008年,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区委可持续发展战略和重点工程建设开展监督工作。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主要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教育投入、污水处理工程、生态旅游规划建设等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常委会还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情况、关于科技创新能力情况、关于《森林法》及相关法律贯彻实施情况等多项专题报告。同时,为完成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区政府在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区人民承诺的“十项重点工程”和“十件惠民实事”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项审议意见,督促政府逐一抓好落实,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3.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把加强法律监督作为推进依法治区的重要环节,积极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常委会高度重视民主法制建设,随着“五五”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积极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进“两院”发挥检察、审判职能作用。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检察院有关工作的汇报,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司法公正”、“司法廉政”等热点问题,要求“两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执行和案件的查办力度,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为婺城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旁听区法院有关案件的庭审和个案审结工作汇报,加强司法工作监督,促进了司法机关依法办案、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