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婺城区环境行为信用等级企业初评结果揭晓,其中,2家企业被初评为绿色,10家企业初评为蓝色。初评结果在婺城区政府网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据悉,此项工作是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浙环发[2007]64号)和《金华市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金环发[2007]113号)的要求,环保分局按照评价程序和各项指标要求,经企业申报、分局审核,对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进行了初评,促使企业做到诚信和环境守法,推动企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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