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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钱不还债 “老赖”进班房

2009年06月16日 22:1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发表评论] [ ] [打印]

  自2008年7月起,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被执行人陈某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件,标的额总计近6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陈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又与执行干警玩“失踪”游戏。日前,陈某被婺城区人民法院撤消缓刑,“老赖”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牢房。

  陈某是婺城区秋滨街道唐宅村人,绰号“大头”,一直和舅舅做典当生意。2008月2月,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陈某在缓刑考验期间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不申报财产。自2008年7月21日起,婺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陆续收到以陈某为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案件9件,标的额总计人民币6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陈某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及拒不申报财产,分别在2008年9月2日、9月17日、10月2日、10月17日被司法拘留15天。拘留期间,陈某与众多申请人达成初步和解草案,承诺拘留期满后寻找其前妻担保。但在此之后,陈某并未履行其承诺,而是更换了手机号码,好似“人间蒸发”一般,与执行员玩起了“失踪”游戏,导致婺城区人民法院和众多申请人与其失去联系。5月10日,区人民法院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对陈某司法拘留十五天,5月22日,区人民法院以拒不申报财产对陈某司法拘留十五天。

  由于陈某曾因非法拘禁罪被判缓刑,而他在缓刑考验期内,且有经济收入的情况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及拒不申报财产,被法院司法拘留,情节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应当撤消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作者】: 记者 李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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