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婺城区文明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344家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进行复评。经区文明委审议,决定继续保留213家文明单位、121个文明村、6个文明乡镇荣誉称号;撤销2家文明村(单位)的警告处分,恢复其文明荣誉称号;对17家文明单位(村)给予警告处分;撤销3个村的文明村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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