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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溪门菜场让市民吃上“放心菜”

2009年08月04日 22:0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发表评论] [ ] [打印]

  食品质量有没有保障?市场是否能让消费者放心满意?

  新的《食品安全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也开始全面施行。自《条例》全面实行至今,已经将近半个月,相关部门有无遵照标准和政策执行呢?食品质量有没有保障?市场是否能让消费者放心满意?昨天,记者专门走访了市区兰溪门菜场。

  据了解,兰溪门菜市场的蔬菜共有两种来源,一是来自各大蔬菜批发基地,此类蔬菜占了市场的大部分,是该市场检测的重点。还有一类是自产自销的蔬菜。兰溪门市场管理办公室的朱航伟告诉记者,该市场有专门的食品安全检测室,每天要抽14个批次进行检验,蔬菜、豆制品、卤味都纳入检测范围。在食品安全检测室,记者看到多台检测设备:食品安全速测仪、数显恒温水浴锅、多功能食品安全分析仪等。桌子上还整齐摆放着食品检测周报表、食品检测台账、不合格登记表。

  “针对农残超标情况,我们也是不留情面。”朱航宇拿出一叠照片对记者说,“每次出现农残超标的蔬菜时,我们都拍下照片留底,并把情况记录在不合格登记表上。对于这些不合格蔬菜,我们会直接销毁,促使菜农在进货时,更留心质量问题。”对于由此产生的损失,朱航宇告诉记者,销毁的同时,菜场会给菜农返还一张检测结果通知,上面详细地写着销毁的数量,菜农可以凭借这张通知单到蔬菜批发基地索要赔偿。

  有了放心菜,当然要有放心肉。每天早上开市时,每一个摊位的业主都需凭借金华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的检疫证明入市。兰溪门市场要求公开肉类摊床号、业主姓名以及检疫证明,相关的屠宰场点、检疫员、检疫时间等信息一目了然,保证了市民购买肉类产品时的知情权。

【作者】: 记者 胡甦窕 实习生 高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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