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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头小伙耍聪明 盗取游戏币被判刑

2009-09-15 21:52:4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见习记者 胡文英 通讯员 吴挺笑

  在网吧内,疯狂的玩家常常为争夺一件价值上千元的“装备”在网上拼得“头破血流”。而衡量装备价值的是网上通行的“虚拟货币”,盗窃这样的虚拟财产犯法吗?9月10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金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金某原本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在金华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任游戏账号交易员。由于工作关系,他很容易获取5173网站客户的注册账号及身份信息。金某平时也非常喜欢玩网络游戏,经常玩一款名为泡泡堂的游戏。游戏玩家都知道,想在游戏中练得较高级别,获得众人瞩目,就必须花钱购买道具。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金某打起了客户的主意。一次偶然的机会,金某在获取客户注册账号及身份信息后,用客户的身份证号码凑出了该客户的账号密码,很容易就盗取了账号内的5173交易币。得到好处的他一发不可收拾,2007年12月至2008年1月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网络盗窃,窃取被害人账号内的5173交易币共计2938.54个(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938.54元),用于购买点卡充值个人游戏账户。

  2008年2月19日,被告人金某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所在的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发现,并被扭送至西关派出所。

  婺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金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金某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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