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民生

2009年社保补贴申报开始了申报时间截至10月底

2009-10-12 08:55:00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胡文英 通讯员 许玖洲

  昨日,记者在城中街道府上街社区看到,工作人员正在给社区居民办理社保补贴登记申报手续。市区失业人员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登记申报工作目前已经开始,该申报工作截至10月底,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可到户口所在社区登记申报。

  据了解,市区失业人员个体经营、灵活就业享受社保补贴,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男性年满50周岁(1959年9月30日前出生),女性年满40周岁(1969年9月30日前出生),持有《再就业优惠证》,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凭有效营业执照,灵活就业的凭街道灵活就业认定证明书;月收入达到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上述人员享受社保补贴的期限一般为3年。

  此次市区失业人员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标准为市区上一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15%,符合此次补贴条件的人员请于本月底前到户口所在地社区登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时,须携带再就业优惠证、本人身份证、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凭单、营业执照或个人灵活就业的工资性收入证明。

  今年要注意有部分人员享受三年期限已到的(除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二年含二年的人员可享受到退休当月止),或是已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是指: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没有退休,但还在自己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