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社会

质监部门:这种头盔不合格

2010-02-24 09:47:4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见习记者 姜景芳

  头盔的作用只是“挡挡风”?

  前几天,家住金华市北苑某小区的徐女士花48元购买了一个摩托车头盔。才用了一个星期,头盔就因掉落地上而摔破了,其掉落高度只有1米左右。徐女士为此产生了疑问:“这么不耐摔的头盔,能保护骑车人的安全吗?”

  据徐女士反映,春节期间,她驾驶摩托车出门办事,在停车后,摩托车头盔不慎从右手把上滑落。“当时头盔掉落的声音很轻,我根本没想到它会破,捡起来却看到头盔左侧塑料裂开了很大一个口子。”徐女士说。面对一摔就破的头盔,徐女士很怀疑———这样的头盔也能保障人身安全?昨天上午,记者随同徐女士找到了该头盔的销售商———金华市区某菜场小百货区一摊主。面对破裂的头盔和徐女士的质疑,摊主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像这种十几元、几十元一个的头盔,就是用来挡挡风的,肯定怕摔。如果你要耐摔耐撞的头盔,那就应该去买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赛车专用头盔。再说了,即使是好头盔,只要是塑料制品就不可能摔不破。”摊主还认为,虽然这只头盔裂了,但“只要把裂口粘好就能用”。他表示愿意帮忙粘补裂口,而徐女士对此拒绝。

  对摊主的说法,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婺城分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摩托车头盔的生产实行许可证制度,对民用摩托车头盔有严格的吸收碰撞能量性能和耐穿透性能要求。如果徐女士所购买的头盔仅仅从摩托车手把上掉落就出现破裂,应属不合格产品。

  相关链接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GB811-1998《摩托车乘员头盔》规定,民用摩托车头盔在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上要求:全盔加速度峰值≤300g;半盔加速度峰值≤400g且壳体不得破裂;在耐穿透性能上要求:采用3Kg钢制圆锥体在规定高度以自由落体方式对头盔进行冲击,壳体无破碎、破裂的现象。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