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社会

酒祸当惊魂

2010-02-25 09:33:3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1月14日下午,市交警直属一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路查中发现驾驶小客车驾驶人胡某涉嫌酒后驾驶机车,通过对其血液进行酒精检测发现,周某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竟高达2.70mg/ml,高出醉酒的标准0.80mg/ml的3倍。据胡某陈述,当天中午其在酒店喝完酒,认为交警下午时段不会查酒后驾驶,就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直属一大队对周某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做出了治安拘留15天,罚款五百元,扣证6个月的处罚,这又是一起典型的醉酒驾车案例。

  《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饮酒后驾车,扣证一至三个月,罚款二百至五百元。醉酒后驾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扣证三至六个月,罚款五百至二千元。法律条文是明摆着的,问题是作为驾驶员,你守不守法。去年8月7日以来,我省交警部门严厉打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对酒驾人员严格执行高限处罚。市交警一大队从去年8月7日执行省公安厅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五条常态严管措施以来至12月31日,共查处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2808(醉酒110起),醉酒执行拘留110人,执行率达到了100%,酒驾查获数量居全省各交警大队前列,有效地遏制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良好。

  酒祸当惊魂,酒后驾车无疑在与死神亲吻。眼下正值新春,每位驾车人一定要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格自律,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此外,每位市民也必须懂得酒后驾车的违法性和危险性,以负责的态度,监管好自己驾车的亲人或者朋友。(通讯员顾晓东)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