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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下发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

2010-04-27 10:07:02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阎玉桢

  近日,婺城区委宣传部下发了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宣传思想工作考核细则。

  据了解,考核细则分乡镇街道和机关部门两大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党教、新闻宣传、文化建设、文明建设、队伍建设和加分项目共6项内容。考核细则提出,乡镇街道、机关部门在理论党教工作中,要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少于6次,在《今日婺城》理论版刊登理论文章不少于2篇,切实加强学习型组织建设等四项内容。在新闻宣传工作中,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区域外媒体接待采访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等四项内容。在文化建设工作中,要加强文化体育村、文化队伍的创建,经常性开展文化活动。在文明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采用多种手段推进乡风文明和社会文明进步。在队伍建设上,细则要求乡镇(街道)配有宣传干事,社区(行政村)配有宣传文化员。

  细则还明确了加分内容,主要包括各单位各部门本级所辖村(社区)、下属单位宣传思想工作典型做法在省、市、区推广和大会上作经验介绍的,给予适当加分。乡镇农民文艺队伍参加省、市级比赛和展演,新增的省、市级文化示范村、市级特色文化示范村,也给予适当加分。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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