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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驾车出事故袭警滋事被判刑

2010-05-06 10:11:4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周玉南 通讯员 吴挺笑 郑 艳

  日前,婺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酒后驾车闹事袭警”事故,被告人施某因酒后驾车与他人发生冲突,打伤出警干警,被论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32岁的施某家住金东区源东乡,今年2月2日晚9时左右,施某酒后在市区一酒店门口驾驶汽车时与他人的汽车发生刮擦,后因赔偿事宜与车主发生争执扭打。当派出所民警陈某到达现场向施某等人调查情况时,施某又冲上前用脚踢民警陈某致其左腹部、头面部、下颌部外伤。随后,其他民警赶上前依法带施某到医院醒酒时,施某又拒绝配合并将另一民警苏某的左小腿咬伤。

  2月3日,施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归案。经金华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陈某、苏某所受的损伤均为轻微伤。酒醒后,施某对当天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已向受害人赔偿了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并得到谅解。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施某系初犯且自愿认罪,并已向被害人履行了民事赔偿义务,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做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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