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图库中心 > 婺城专栏

宣传“户籍化”政策

2010-07-26 15:09:2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周玉南 通讯员 李俊 摄

  7月23日,城中街道四牌楼社区居民联合片警在辖区显要位置张贴《关于实施电动自行车“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公告》,向居民广泛宣传电动车“户籍化”管理新政策。据了解,电动自行车车主只要凭身份证及购车发票就能到当地派出所免费办理登记,若发票遗失,车主可凭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的车辆来历证明前往办理登记。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