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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成功调解一下放知青房屋纠纷

2010-08-06 10:11:3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通讯员 何影

  一栋下放知青的房子被主人弃置后成了危房,于是,村里的生产队将该房“调剂”给他人,用以原拆原建。没想到,20年后,知青回村看房,由此引发了一起房屋财产纠纷。

  近日,在白龙桥司法所调解下,这起历经20年的“知青农村房屋财产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当事知青张仙华拿到了她应得的“卖房款”。

  据张仙华介绍,她原本为金华市区居民,与前夫周松青在1970年时下放至白龙桥后童村(原金华古方公社)。1974年,夫妻通过享受国家知青建房补助政策,在后童村第三生产队集体土地上建起了36平方米土木结构的两间平房。1976年,周松青意外死亡,张仙华再嫁,于1980年4月随再婚丈夫赴江西定居。直到2008年,她才为照顾独居于金华城区的老父亲返回金华生活。

  今年上半年,张仙华在媒体上看到,目前金华的一些村庄仍保存着部分知青的房屋。得知这则消息,她自然想起了自己在后童村的房屋,遂抽空去了一趟后童村,结果发现自己的房屋已不见踪影。私下打听,张仙华了解到,该房屋“已被村里卖给他人,后被拆除造了新房”。为此,她找到村干部,要求获得赔偿,而此时距“卖房”一事已过去十七八年,村干部更是经过多次换届。面对这样的情况,后童村的现任村干部均表示无法处理,为此,张仙华进行了上访。

  之后,白龙桥司法所受理了这一事件。通过调查,调解员得知,张仙华的房子在她离开后的两三年间,因无人居住和管理成为危房。为此,后童村第三生产队决定将该房进行处理。得知此事,同村村民童某申请购买该房,用来拆除后建造新房。在第三生产队成员的同意下,该房子以1200元人民币的价格调剂给了童某。其后,童某将该房拆除后重建了新房。

  了解到这些情况,调解员找来张仙华和后童村第三生产队现任队长童旭宁进行调解。最终,后童村第三生产队同意将该房屋的调剂费予以归还,考虑到当时房屋建造时生产队给予了200余元补助,扣除了200元补助,张仙华拿到了1000元“卖房款”。对于这一处理结果,张仙华表示同意。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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