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今日婺城婺城网视图库中心新闻专题婺城政务金华新闻连线浙江国内新闻国际新闻外媒婺城
您当前的位置 :     婺城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今日婺城 > 社会

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规范吗?

2010-08-23 09:53:4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胡甦窕 通讯员 张宏清

  社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怎么样?

  城中街道开展专项检查

  为加强对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更好地执行社区财务制度,日前,城中街道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各社区2010年发放的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及社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据悉,检查的内容包括: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是否按程序及时发放,是否按实发放到户及上半年社区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之前,各社区先自行组织“自查自纠”,再由街道纪工委对各社区进行检查,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实地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即时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将严格责任追究。检查之后,各社区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救灾救济款物管理使用及执行社区财务制度等相关规定。

  经检查,各社区救灾救济款物能够发放能做到专款专用、专物专用,按程序及时发放,按实发放到户;财务制度方面,能做到收支两条线,各种专项资金能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实行专款专用。能坚持民主理财原则,支出数额较大的,实行联签和报告制度,一次性支出500元以内的由社区书记、主任研究同意并联签审批。一次性支出500元到1000元以内的由社区干部集体研究同意(由会议纪律备案),社区联系领导审阅签字后,由社区书记、主任联签审批;凡一次性支出1000元以上的,经社区干嘛集体研究同意后(由会议纪律备案),要事先向街道办事处书面报告,经社区联系领导审阅签字后,交由街道主任签字同意报销。

责任编辑:施川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

相关阅读
分享到:
婺城新闻网新浪官方微博婺城新闻网官方微信
批准文号:浙新办2008[ 15 ]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190038 有效期:2025年12月16日至2028年12月15日浙ICP备09057527号
金华市婺城区新闻传媒中心主办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加盟单位  举报电话:0579-82225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