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婺城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决定,对2009年以前的“五好文明家庭”进行复评。
复评要求各乡镇(街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对辖区内的“五好文明家庭”进行自查,做好家庭户的台账工作。同时要充分征求所在楼道、社区居委会、街道领导小组的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重新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将酌情建议或直接摘牌。各乡镇(街道)“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及时将复评结果上报区妇联。对复评出的新“五好文明家庭”将在相关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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