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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何规定?

2010-09-28 10:00:5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相关回应:非本人名义,农村自建房不得提取公积金

  昨日,读者李先生来电咨询:“我所在的企业为我缴纳了10多年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累计金额有近3万元。目前,我老家开始建造新房,能否申请提取这笔钱?”

  据了解,李先生的老家在婺城区竹马乡,10多年前,他因求学而将户口转为非农性质(金华户籍)。据李先生介绍,工作的10多年间,他的收入始终不高,至今未能在市区购买商品房。去年,他的父母在老家申请审批了一块宅基地,准备赠送给李先生用于建房。“这块宅基地以我父母的名义审批,全家已经协商确定将该地基赠送给我,而房屋由我出资建造,产权归我所有。不过,众所周知,现在农村房产的产权证不能过户至非农户口的子女名下,所以这幢房子造好后,产权证仍会登记在我父母名下。”李先生说,他比较担心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政策将不允许他提取公积金用于建造该房屋。

  不过,李先生表示,他还有另外一种打算:“如果农村建房不允许提取公积金,我也考虑在市区买一套二手的小户型房子。那么,这种情况提取公积金存款的程序又该如何办理?存款被提取后,还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

  相关回应:

  针对李先生的疑问,记者咨询了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对方表示,自建房提取公积金必须以李先生本人名义申请建房批文;或者必须以买卖方式获得该自建房并已办好产权过户手续。因此,李先生的第一种情况(以父母名义申请建造的农村自住房),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然,如果李先生购买二手商品房,只要他所在单位正常交纳住房公积金,并无欠缴情况的,就可以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3个月以内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这种情况下,他可以凭住房公积金存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所在单位已核实盖章)、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契证》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抵押在银行的,请银行复印盖章)申请办理公积金存款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审核同意提取后,李先生就可以在3个工作日后携带身份证前去办理取款手续。需要说明的是,李先生可先提取公积金存款,然后再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反之,若先办住房公积金贷款,则在贷款期间李先生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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