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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90后”因盗窃抢夺进班房

2010-11-30 10:01:5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吴挺笑 周旭萍

  拿了烟驾车就跑

  日前,“90后”男女姜某、施某因犯盗窃罪和抢夺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婺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和4000元。

  今年6月5日凌晨,姜某、施某及其男友包某(另案处理)等人驾车途径义乌市上溪镇一超市,由一人下车以购买香烟为名,在店主将香烟拿上柜台后,一把抓过香烟立即返回车内驾车逃离,再由施某销赃。经过第一次,几人发现这种方式很容易上手,随后两天,姜某等人采用上述方式,抢夺了3家超市和1家手机通讯店。共抢得4条香烟和2只手机,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2290元。另外,姜某、施某还参与盗窃2次,盗得物品总计价值人民币13635元。

  6月23日,施某被传唤归案,7月14日,姜某在市区一酒店附近被民警抓获归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姜某、施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两人又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均系共同犯罪。两被告人作案时均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且自愿认罪,部分赃物已被追回,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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