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提醒:信用卡应该依法透支、合法消费、及时还款
信用卡,因其独特的透支功能,为消费和资金周转提供了很大的便利,但持卡人若恶意拖欠,企图非法占有公私财务,甚至还款不及时,都可能会被诉诸法律程序。1月10日,婺城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祝某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07年3月,祝某向银行申请了一张信用卡,正常使用两年后突然停止了还款,至2009年9月,共透支本金16455.18元,经银行多次催款后仍不还款。2010年10月27日,祝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0年12月,祝某被诉至婺城法院。法院审理认为,祝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数额较大,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还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5个月,缓刑10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近年来,我区信用卡诈骗犯罪呈日益增多趋势。2009年,婺城法院审结7件信用卡诈骗案,去年上升为21件。而今年,仅1月上旬婺城法院就收到9件此类案件。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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