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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又有新调整

2011-01-28 12:26:4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沈文建

  普调额度为月人均148元,特殊调整为月人均12元

  从今年起,浙江省按月人均160元的标准给企业退休人员增发基本养老金。金华市区退休(退职)人员养老金增加部分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据介绍,凡2010年12月31日前已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的企业退休人员,均可按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今年继续采取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普遍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48元,特殊调整基本养老金为月人均12元。普遍调整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实行“双挂钩”办法,具体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退休人员按月人均66元的额度调整,退职人员按月人均55元标准调整。第二部分:退休(退职)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长短确定调整标准。具体标准为: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每月增加3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进行特殊调整,即对部分退休(退职)人员再适当增发基本养老金。一是获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退职)人员,其中教授级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增发230元,其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相当于副教授级)每人每月增发170元。二是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70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三是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同时符合上述增发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以重复享受。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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