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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又玩新花样:冒充病人同事骗取医药费

2011-03-01 10:28:55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通讯员 吴挺笑 周旭萍

  法官提醒,在医院看病千万不要轻易将钱交给陌生人

  先是在医院照顾病人,然后冒充病人的同事电话通知家属,骗取家属信任后,以帮忙交费为借口,在拿到医药费后溜之大吉。2月22日,被告人贾汉钟因犯诈骗罪,被金华市婺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现年29岁的贾汉钟,小学文化,金华市金东区人,18岁、21岁、23岁三次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09年5月15日刑满释放。出狱后的贾汉钟一直没有正当职业,后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需要长期治疗,由于刚出狱不久,身上没钱,又经常往医院跑,即想到冒充病人同事骗钱的方法。

  经审理查明,2010年8月14日下午15时许,贾汉钟来到金华市中医院,准备寻找可以骗取的对象,看到有两个出了交通事故的病人在抢救室里,即上去帮忙,随后他用其中一个病人的手机给病人的父亲曹某打了电话,曹某立即赶到医院。贾汉钟一边照顾病人,一边安抚曹某,跑前跑后,又称是两位病人的同事,很快就取得了曹某的信任,在医院通知家属给病人交费时,贾汉钟自告奋勇前去帮忙,曹某也没多想,就拿了10000元给贾汉钟去交费,直至医院再次催曹某交费,曹某才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而这时贾汉钟早已不见踪影。

  2010年10月15日,贾汉钟又在金华人民医院急救中心,以同样的方式从病人家属处骗取人民币3400元。2010年10月20日晚,当贾汉钟再次来到金华中医院准备故计重施时,在急诊室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汉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同时,被告人贾汉钟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从重处罚。鉴于其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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