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上午,婺城区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牟雁倡、朱志龙、王国平出席会议。区政协副主席倪玉文,区法院、区检察院及区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金华市婺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下旬在婺城召开,会期5天。
建议会议议程:(一)听取和审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议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金华市婺城区(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三)审查关于金华市婺城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金华市婺城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审查关于金华市婺城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金华市婺城区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查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补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九)选举出席金华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表彰2010年度区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十一)其他事项。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要求调整2010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会议认为,2010年度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财政收入呈现较好增长,财政支出有序拨付。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区政府提出的关于要求调整2010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要求调整2010年财政支出预算的报告》。
会议讨论通了过关于表彰2010年度区人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会议还讨论决定补选区七届人大代表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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