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路风雨一路歌
——婺城法院工作十年回顾
名片: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院
浙江省文明单位
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浙江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
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金华市法院司法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
金华市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
时代巨变,法治前行。正如人们对公平正义不懈的追求,婺城法院从未停息对坚持“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追求,这一张张鲜亮的名片就是婺城法院努力的见证。从2001年到2010年,婺城法院共审结案件123953件,执结案件39581件,执行标的192413.41万元。案件总质量整体连续上扬,呈现出收案、结案、调解、服判率“四个上升”,上诉、申诉、发改、信访率“四个下降”的良好局面。十年来,涌现出受国家、省、市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59个,审判工作队伍建设、信访接待、基础建设、法院管理等多项工作跨入全省乃至全国法院前列。
辉煌的背后,是十年的风雨兼程,永不停息的探索追求。在案多人少、经费短缺、执行困难等重重矛盾制约下,婺城法院一路风雨一路高歌,不断强化各项审判职能,积极推进法院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亮点纷呈、步步完善,为促进婺城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其中,设“绿色通道”落实便民诉讼、设简案庭推进繁简分流、设青少年合议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特色工作更是为全国各大媒体争先报道,成为全国法院典型。
狠抓审判工作,保障社会稳定
婺城法院始终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在刑事审判中,充分发挥打击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在民商事审判中,努力发挥调节职能,着力促进经济发展;在行政审判中,加强监督和沟通,逐步优化操作规程;在执行过程中,开展综合治理,不断强化执行效果;在立案信访中,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息诉息访。十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8269件,民事案件71789件,行政案件453件,执行案件39581件,有效打击了刑事犯罪,调节了社会关系,支持了政府依法行政,保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法官人均办案数连续居全省法院前列,其中2008、2009年人均办案数居全省前3位。
创新,是进步的灵魂。十年来,婺城法院不仅坚持做好本职工作,更着力探索解决问题的更好方式,创新了很多做法。
为了预防青少年重新犯罪,婺城法院少年庭建立了“一报两基三段四表”的帮教模式和“圆桌审判”方式,邀请团委、妇联干部、政协委员担任陪审员,并做好少年犯的回访和延伸帮教工作。坚持“寓教于审,审教结合”,以平等教育形式教化青少年,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04年9月,该庭被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为落实便民诉讼,特别是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该院实施了多条“绿色通道”。如2006年开辟为农民工催讨工资的“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适时开展追薪行动。当年就执结579件劳资纠纷案件,为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237万元。
力求高质量办案,是人民法院永恒的主题。在不断创新审判工作的同时,婺城法院还进一步完善审判监督措施,确保审判质量。在完善外部监督的基础上,婺城法院着力加强案件管理,加强审限监控,加强质量监督:对原有的关于案件质量监督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进行深度完善,审监庭对所有案件进行“六查”(查立案、查审理、查事实、查用法、查文书、查执行),同时实施案件质量“三查三评”制,即检查案件质量,进行劣案月评;审查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进行每季讲评;督查案件庭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考评,切实保证审判质量。
同时,在各审判业务庭全面推行“判后答疑”制度,及时消除当事人的法律疑惑,避免产生新信访案。充分关注群众的司法需求,派出法官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开展“巡回审理”、“假日法庭”等工作,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力推审判改革,优化法院管理
这些年来,婺城法院对立案、审理、执行等工作都进行了探索和完善,审判体制改革步步深入,审判运行方式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日益健全,诉调衔接工作进一步拓展。
2000年,婺城法院针对案多人少的矛盾日渐突出的情况,确定了“向改革要效率”的思路,加大了案件繁简分离的力度,规范了简易案件审理的操作,并在全国首先专门设立了“简案审判庭”,摸索出了一套高效审判运行机制,取得良好效果。此后,婺城法院又增加简案庭审判人员,加强简案庭工作,同时制定了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规定,并进行了普通案件简易审的改革。婺城法院实行繁简分流,设立简案庭,切实提高审判效率的做法得到了当事人和群众的良好反映。
“立案一条龙”制度是婺城法院改革的又一项成果。从2001年开始实行“立案一条龙”制度,收案、立案、收费、送达(原告)在大厅内一次完成,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不让群众多跑一处门,多问一个人,多走一趟路,使“一小时立案”和“日日清”的承诺落到实处。由于立案信访成绩突出,2001年立案庭评为“全国立案信访先进集体”。2009年10月,婺城法院对原立案大厅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选,建成了一个面积达200多平方米的标准化立案接待大厅,集导诉、立案、接访、咨询、查询诉讼流程、传递诉讼材料、收结诉讼费等功能于一体,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由于服务效果良好,婺城法院立案大厅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立案接待大厅文明窗口”,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
“案了事未了”是传统司法领域普遍的无奈。为解决这个问题,近年来,婺城法院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完善诉讼化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人民团体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方式的协调配合,以诉调衔接机制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促进和谐司法。
2008年2月,婺城法院在立案大厅成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发挥人民调解快捷高效的优势,以求迅速化解家庭、邻里纠纷。2009年10月,法院又与区司法局联合在原立案庭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设立了人民调解中心,并在3个人民法庭分别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聘用各处有威望的“老娘舅”为专职调解员,让这些最熟悉乡情民风的“老娘舅”在调解邻里矛盾纠纷中唱起了主角,在纠纷受理前、案件受理后、开庭前及审判过程中、执行过程中的民商事案件里发挥作用。
2001年2月,婺城法院为积极探索执行命令权、执行实施权和监督裁判权的“三权分立”,形成“繁简分流、流程管理、分工负责、相互制约”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对执行案件实行流程管理,在执行庭内部设立执行调查组、强制执行组和监督裁判组。这一做法最大的好处,就是改以往分管副院长、庭长对人的纵向管理监督为纵向、横向并举的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各执行组之间的相互监督,专门人员的监督审查,提高了监督的力度和透明度,加强了制约,改变了过去由于“一杠子执行到底”的方式,以及案件的中止、案外人异议的审查都由案件经办人自行审查办理的随意性。执行效率和执行作风均有了较大的提高。该院先后被评为浙江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破解执行难优秀法院”。
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警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是搞好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法院工作的保证。婺城法院始终以优化素质和作风为落脚点,围绕“文明”和“廉洁”两个核心,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发挥院长和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法院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约法十章”,带头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要求,坚持从严治院不动摇。加强干警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
狠抓学习和党建,积极投身于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队伍作风建设年”活动和上级党委部署的“创先争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借此强化队伍建设。2009年6月,在南京召开的全国法院第六次调研工作会议上,婺城法院荣获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全省基层法院中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自2010年1月始,该院开展“每周一学习、每月一讲座、每季一考试”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该院党组织连续多年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狠抓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切实增强法官的群众观念和感情,落实浙江“法官职业四要”,使亲民、爱民、为民成为法官的自觉行动。把握好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社会心理和群众心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婺城法院是更公正、更文明、最讲理的法院之一。
针对不同岗位和环节,婺城法院通过查找廉政风险点、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制度漏洞。严格执行“五个严禁”,动真格不护短。发挥廉政监察员和巡查制度直接、实时监督功能,强化对法官违反司法行为规范的惩戒措施,确保司法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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