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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检察院十年工作回顾

2011-03-28 09:12:54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孙武斌 通讯员 楼顺忠

  加强执法监督维护和谐稳定

  ——婺城区检察院十年工作回顾

  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先进检察院,6个集体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荣记二等功,40个集体和个人被金华市人民检察院荣记三等功,各级荣誉数百项。翻开婺城区检察院过去10年的扉页,一串串荣誉见证着婺城检察院辛勤的付出和荣耀。“十二五”刚刚开局,如何继续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保持先进,如何充分发辉检察院的职能为建设人文婺城担责,在和谐稳定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婺城检察院前行的道路依然任重道远。

  维护和谐稳定,宽严相济稳人心

  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统筹运用打击、保护、预防等多种职能,将维护稳定第一责任放在心中,抓在手中。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构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10年来共审查批捕7014件10749人,审查起诉8693件12489人。坚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将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转化为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不符合法定逮捕条件或无逮捕必要的,依法决定不批捕;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决定不起诉。针对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积极打造“青少年维权岗”,教育、感化、挽救并重,在法律的维度内对部分轻微违法犯罪的青少年依法从宽,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走上社会。此外,积极依托普法宣传各个平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维护稳定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精心开展举报宣传周、普法发宣传日、送法进公交等活动,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

  维护法治权威,构建职务犯罪惩防体系

  为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打造廉洁奉公、公正严明的廉政建设环境,婺城区检察院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不断打击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一是集中精力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10年来共查办贪污贿赂大要案86件。二是集中查办窝窜案。大力推进侦防一体化建设,加强与兄弟科室的协作配合,深化“系统抓、抓系统”办案模式,推动向“抓领域、领域抓”发展,不断扩大办案规模效应。查办了乡镇规划领域贿赂窝窜案11件,涉案金额100万余元。三是严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10年来共查办案件18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3人。在办案同时,深入研究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规律,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和改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牵头成立了婺城区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联合各方力量构筑婺城区职务犯罪预防体系。近年来,婺城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34次,警示教育及宣传196次,职务犯罪预防咨询42次,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3次,发放职务犯罪预防检察建议74份,还开展了“规划系统职务犯罪案件剖析会”等案件剖析会34次,完成了浙江省“三个千亿”工程督导工作。

  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该院在监督力量上花力气、在监督质量上下苦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出台了《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推行主诉检察官负责制实施细则》、《反贪办案人员回避制度》等20余项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完善了多个部门的“执法”档案制度,完成各类案件报备362件。在执法监督中,坚持以案件质量作为执法办案的生命线,严把法律关、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沿着“办案力量下沉、服务窗口下沉、工作措施下沉”的工作思路,做到服务靠前,监督前移,做到“在一线办案、在一线指挥”,集中骨干力量和业务尖子开展案件攻坚,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恶性团伙犯罪”打击做到“快、准、狠”。突出以人为本,彰显司法工作的人性关怀。制定了《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犯罪的外来人员使用逮捕强制措施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办理外来人员犯罪案件时不因外来人员的户籍、地域不同而有所差别,实行“同城待遇”。《规定》实施以来,共依法对76名外地人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有力保障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民生,深入推动社会矛盾化解

  坚持做到三个“强化”。一是强化“窗口办案”模式,提升接访工作水平。力争将“初访”变成“终访”,将受案部门变成结案部门。一方面积极拓宽信访渠道,通过建设网站举报通道、开通12309专用举报电话平台等,为人民群众表达司法诉求开辟便捷的通道。另一方面,通过减少案件流转环节,避免重复上访等,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仅去年一年,该院就办理复查刑事申诉案件24件,超过了前3年的该类案件总和。二是强化检察长接待工作。将检察长接待日增加到每月四次,特定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完善责任倒查追究机制。2006年到2010年,已实际接待168件310人次。“件件受理、件件批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认可度,推动了一批疑难复杂案件的化解。三是强化刑事和解推行,节约司法资源。与公安、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区刑事和解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出台了《关于刑事和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16类案件可以适用刑事和解,4类案件不宜适用,促进刑事和解工作规范化。

  10年来,该院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人民信赖检察官队伍。通过开展学历教育、素质教育,岗位练兵等活动,将年轻的检察队伍磨砺成为执法办案的尖兵,形成了“培养业务尖子、提升整体素质、注重梯队建设”的人才培养格局,7人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6人攻读在职硕士,本科学历100%。通过竞争上岗,中层干部队伍凸显年轻化、高素质化的特点,形成了优化而稳定的队伍梯队。涌现出全省“十佳公诉人”、“全省十佳办案能手”等一批业务尖子,推动婺城区检察院工作更上一层楼。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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