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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私自搭建乱象 维护小区整体形象

2011-05-17 09:47:49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月映红 通讯员 邵增岳

  2011年5月12日,婺城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牵头,组织婺城区行政执法分局、红湖路社区、城北派出所等部门50余人对位于五一路387号金华市二轻总公司职工宿舍内的十只简易钢架棚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达115平方米。

  据悉,2011年1月,五一路387号二轻公司职工宿舍居民骆某、汪某等人擅自在公用停车棚内搭建简易钢棚,婺城区行政执法分局城北中队、在接到投诉后,向搭建户发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他们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骆某、汪某等当事人不听劝阻,仍我行我素进行施工建设。2011年3月春节过后,又陆续有鲍某、王某等人跟风违法建设。婺城区行政执法分局城北中队于2011年4月与城北街道办事处、红湖路社区干部一道对违章搭建户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他们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行政执法部门将依法进行强制执行。骆某、鲍某等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自行拆除,行政执法局依法启动强制拆除法律程序,在城北街道的组织下进行了强制拆除。

  经调查,像五一路387号二轻宿舍内居民在公共场地上进行乱搭乱建的情况在老小区较为普遍,大部分居民由于没有独立的储藏室和小区物业管理的缺失,造成小区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等物品失窃情况频发,居民心中的社会治安满意度指数下降,同时也给居民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搭建钢架棚之类的简易建筑物也是无奈之举。但是擅自、随意搭建不仅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影响了小区的整体形象,也促使了一部分居民经常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还原小区原貌。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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