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增强社会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意识,履行好渔政执法机构监管职责,日前,婺城区水务局渔政站会同市渔政管理处对辖区内可能涉及水生野生动物的捕捞、养殖、展演、经营利用、运输等环节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首先对市区兰溪门菜市场、四牌楼菜市场、高畈菜市场及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区进行了检查,查看是否有非法销售国家水生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并向市场管理人员发放了国家一级、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宣传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以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口号》等宣传资料。
在金华国贸景澜大饭店,执法人员发现有销售娃娃鱼的情况,饭店的采购部经理向执法人员提供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执法人员检查了证书及年审情况,要求他们按照特许制度规范操作,并做好经营利用情况的登记管理。另外,由于部分酒店对国家级保护动物中华鲟的认识不够,将其他种类的鲟鱼误标为中华鲟的情况比较普遍,执法人员要求相关酒店即刻整改。
通过检查,加大天然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规范养殖类水生野生动物的经营利用秩序。增强相关从业人员的守法操作观念,提高公众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社会意识,促进婺城生态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