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资金扶持 引导产业发展
昨日,记者从区农办获悉,为加强对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扶持力度,引导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婺城区制定出台了《农家乐休闲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据介绍,《管理办法》对专项资金使用做了明确规定,专项资金分为以奖代补资金和宣传规划资金两大类,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农家乐发展重点区域旅游设施配套建设,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点)、精品项目和二星级以上经营户的旅游接待、服务经营设施建设,农家乐自律和服务组织建设等。
该《管理办法》还规定,对被认定为“浙江省农家乐特色村”,区财政给予补助5万元;被认定为“金华市农家乐特色村”,区财政给予补助2万元。被认定为“浙江省农家乐特色点”,区财政给予补助3万元;被认定为市级特色点,区财政给予补助1万元。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精品项目的特色村,区财政给予补助2万元;被认定为市级以上精品项目的特色点,区财政给予补助1万元。同时被认定命名2个以上称号的,以奖代补资金按高标准执行,不重复补助。宣传规划资金主要用于我区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规划编制和统一宣传。《管理办法》还对项目的申报、资金的使用、监督与检查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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