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教文体局回应:义务教育无借读费概念
昨天,记者接到市区刘先生打来的电话,他希望记者能帮他了解外地在金华做生意的人,其子女读书是否需要缴纳借读费一事。
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缙云人,在金华做门窗加工生意已经六、七年了,每年都正常纳税,不过户口没转到金华,也不想转过来,房子也没买。但是,孩子很快就要上小学了,他很想知道是不是要交借读费。“如果一定要交借读费,现在就得考虑买房子在金华落户的事了,一家人非常纠结。”刘先生表示。
为此,记者向婺城区教文体局了解相关情况。财务科科长陆行说:“义务教育没有借读费这一概念。”陆行向记者出示了浙政发[2008]69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文件。文件规定:“在我省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须符合以下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已持有我省流入地(县级)普通人员居住证,或具有领取普通人员居住证条件(取得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按规定缴满基本养老保险年限,领取暂住证或临时居住证后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违法生育等记录),并能提供与居住证申领条件相关的证明材料需在流入地就学的进城务工人员直系子女。”
另外,记者还了解到,在符合以上入学条件的前提下,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统一到居住地就近学校报名,在就近学校学额有空余的情况下予以安排入学;就近学校没有空余学额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结合校网布局和生源的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学。
看婺城新闻,关注婺城新闻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