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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获“全国青少年 普法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11-08-19 10:01:47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月映红 通讯员 吕京河

  日前,金华实验中学教育集团被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校长吴旭涌获“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先进个人”荣誉,季美情等13位同学分别获得普法竞赛活动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面对新的形势,如何进一步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发生,成为摆在政府、学校、家庭面前的一道课题。针对这一情况,国家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在2009年联合发文,在青少年中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的普法教育活动。

  实验中学十分重视此项活动,第一时间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提高青少年自尊、自立、自强意识,增强青少年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和侵害。今后,实验中学将继续加大力度,不断努力,以深入开展价值教育为契机,让普法教育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让每位学生都能知法、懂法、守法,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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