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会管理涵盖政治、经济、文化、法治等方方面面,是个庞杂而全面的系统工程。依我看来,强化法治是当前加强社会管理最迫切的核心内容,也是行之有效的重要手段。
与“法治”对立的是“人治”。无疑,人治在人类阶级社会的主要时间段内是占据统治地位的重要治理方式,它对人类社会和历史的发展产生的作出是不可磨灭的。
人治的理想境界是所谓的“德治”,体现为“精英政治”或“精英治理”模式。但这种在几千年封建王朝社会中产生过巨大治理功效的模式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和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一是时代环境变了。人治的实质是专制,现代社会民主才是发展的潮流。专制意识是对民主潮流的反动,必将被时代所淘汰抛弃;而现代社会的法治,正是建立在民主发展基础上的制度治理模式,它既是现代社会民主发展的结果,也代表着现代社会民主发展的需求和方向。二是“精英治理”模式下的各种社会规则,很难像法治模式一样有一个严格统一的标准及规范性、稳定性,它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很强。“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在一个没有严格统一标准的治理模式下,社会公平将无从谈起。三是人的素质难以满足“精英治理”模式的要求。“德治”境界要求整个统治阶层及其每个具体成员具备无比高尚的素养,这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只能是我们永远倡导和永恒追求的至高境界。在“精英治理”模式下,只要有掌握人治大权的社会管理成员发生徇私现象,则公正也将不复存在。四是“精英治理”模式的实际社会效用非常有限。德为高标,法才是底限。人可以不高尚,但决不可以违反法律这个最基本的社会游戏规则,因为违法就必然损害其他社会成员的利益。“德”的社会约束力是软性有限的,“法”的约束力才是刚性强制的。
因此,强化法治才是加强社会管理这个系统工程的重中之重,也是我们必须和必然的选择。
强化法治,首先要强化全民法治意识,切实解决指导思想问题,使之深入人心,并使法治成为全社会的自觉选择;其次要强化法治行为,让法治真正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社会的现实和主流;三是要大力完善和规范法治体系,为法治的实现提供全面、系统、严格、规范的制度保障;四是要努力规范法制构建生成机制,高度注重民意价值,努力使民主真正成为法治的基础和价值取向。而当前最为要紧的,恐怕莫过于是要切实地强化具体的法治行为了。
(作者系婺城区委办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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