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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2-03-14 10:10:46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2012年3月7日在金华市婺城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金华市婺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张菲菲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金华市婺城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本届人大完成的主要工作

  本届人大常委会自2007年1月换届以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中共婺城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帮助下,紧紧围绕区委“加快崛起争先,推动繁荣发展”战略目标,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群众利益,创新工作机制,为推动婺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本届共召开常委会会议40次、主任会议79次,常委会组织视察45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0次,做出决议决定42项。

  一、发挥人大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婺城发展大局

  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目标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做到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在支持中实施监督,促进了婺城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着力促进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坚持财政预算审查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将全区计划目标、财政收支、重点投资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监督重点,坚持每年听取和审查批准上年度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年度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常委会十分重视审计监督工作,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督促做好财政“同级审”工作,及时纠正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政府实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为民理财。常委会还多次听取区政府关于招商引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及工业园区建设情况汇报并组织视察,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快配套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重点项目的引进和扶持力度。五年来,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推动了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履行重大事项监督权

  1.加强重点工作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事关婺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重点监督,通过组织工作调研,听取有关专题汇报,及时提出建议意见,督促政府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了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十一五”规划实施的评估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情况报告,《水法》、《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及关于教育投入,污水处理工程,生态旅游规划建设等情况的专题工作报告;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农业法》、《森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科技创新能力的贯彻实施情况及区政府在人代会上向全区人民承诺的“重点工程”和“惠民实事”完成情况等多项专题报告,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政府逐一抓好落实。在审议中,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会前调研,坚持提前告知,坚持有审必议,坚持督促整改,保证了监督工作的实效。

  2.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法律赋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依法任免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工作措施,确保了任命干部的整体素质。本届以来,常委会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199人。同时,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核、任职表态发言及年终向人大常委会递交述职报告等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强化了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关注热点难点,着力促进民生的改善

  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下山移民、失地农民再就业等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在认真听取工作汇报,积极开展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及时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认真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深入基层,对“规模养殖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改造”、“农村饮用水改造”、“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区道改造和康庄工程”、“城乡建设重点工程”、“土地整理”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同时,常委会对职业教育、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城中村建设、食品安全、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等工作给予高度关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及时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问题,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切实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

  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宪法和法律在本行政区域内正确实施是法律监督的最终目标。区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这一目标,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司法监督,积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不断促进依法治区进程。

  (一)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换届以来,常委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卫生、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城建交通、基础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展开执法检查,并配合省、市人大上下联动开展了农业、义务教育、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土地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等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全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促进了经济社会及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二)认真开展司法监督。司法公正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也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前提。常委会十分重视“五五”、“六五”普法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推进“两院”发挥审判、检察职能作用,每年专题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报告,针对人民群众关注的“执行难”、“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政”等热点问题,督促“两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协调解决相关难题,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常委会积极组织市、区人大代表旁听区人民法院有关个案法庭庭审,听取审判人员个案审结工作汇报,增强了司法监督工作力度,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努力做好信访工作。近些年来,社会矛盾凸显,信访稳定任务十分繁重。常委会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换届以来,在不断拓宽信访渠道,进一步完善人大信访工作机制和办理程序的基础上,坚持信访接待日制度,领导亲自处理和阅批信访件,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召开协调会,协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与信访局、法院等单位沟通联系,积极化解矛盾,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497件,接待来访593人次,并逐一进行了落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代,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促进代表履职水平的不断提高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认真做好代表工作是提高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质量的前提和基础。

  (一)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1.注重代表素质培训。换届以来,区人大常委会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和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等形式,组织人大代表进一步学习了《宪法》、《代表法》、《监督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人大的业务知识,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五年来,先后组织代表集中培训和参加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培训6批、320人次。

  2.创新代表履职载体。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代表履职方式创新,先后建立了基层人大代表活动登记制度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2008年,在城东街道人大工委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推行了代表履职“三个一”制度,创新了代表履职载体,密切了选民和代表的联系与沟通,加强了选民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增强了代表履职实效。

  3.拓展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积极组织人大代表参加调查研究、执法检查和集中视察活动,增强了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坚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定期到联系选区开展走访活动,集中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常委会重要工作安排和重要活动情况,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重要信息,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和听取“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等,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的渠道。(二)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基层人大服务代表的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基层人大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街道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和业务指导,不断提高基层人大的工作能力。定期组织召开乡镇街道人大联席会、经验交流会和研讨会,拓宽了乡镇、街道和人大常委会之间沟通交流的渠道;指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和街道人大工委开展活动,积极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开展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扩大了人大代表对常委会活动的参与面。通过加强联系互动、定点帮扶指导、推广创新经验,提高了基层人大服务代表的水平。

  (三)加强建议督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满意率

  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交办工作,每年专题听取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意见的督办情况报告。同时,对已经办理的个别建议进行督查,加强了议案、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了面商率和解决率,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本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意见963件,答复率一直保持在100%,满意率逐年上升。

  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工作水平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抓好常委会及其机关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职责。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要求,切实加强思想和作风建设,提高了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水平。

  (一)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参与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增强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法治观念,提高了人大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

  (二)制度建设逐步完善。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照法律和常委会制定的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围绕更好履职和打造服务型机关的目标,建立完善了工作责任制、办事规则,修订完善了《常委会会议议事规则》、《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使区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作风建设得到加强。通过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接受党组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并注重将调查研究转化为工作成果。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头开展调研,各工委根据年初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会前和专项执法检查前的调研准备工作,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20余篇。

  (四)宣传渠道有效拓展。区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宣传工作,紧紧围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的宣传,先后参与了市纪念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30周年系列活动,开展了60名“婺城人大代表风采系列报道”,完成了《婺城人大志》编纂,建立了“婺城人大网”等,进一步拓宽了人大宣传的渠道。

  各位代表,换届以来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社会各界以及全区人民的大力支持,更离不开常委会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向各级部门和社会各界,向驻婺部队和武警官兵,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取得了新的成绩,但对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照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加强,两个探索、一个提高”:对政府性资金的监管和重大事项监督还需要加强;对开发园区的监督和代表履职方式创新上还需要探索;对人大机关自身建设还需要提高。这些问题,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

  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是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战略时期,也是加快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机遇期。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即将产生,总结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根据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立足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工业强区、商旅兴区、生态立区、城乡统筹”发展战略和“全面建设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核心区”总体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关注民生,服务大局,促进和谐,推动发展,为实现全面小康、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各位代表,根据区七届人大常委会这些年来的工作实践和今后五年的指导思想,我们向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方向

  人大常委会要把完成区第六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作为今后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向,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努力。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毫不动摇。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工作之中,形成维护和发展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强大合力。

  二、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人大的监督职责

  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是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体现,是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进一步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重要途径。今后五年,常委会要继续将贯彻《监督法》、推动区“十二五”规划落实作为首要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对人大监督权重要性的认识,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监督法》,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监督法》的具体内容和基本内涵,并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要按照《监督法》的要求,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和跟踪检查,并尝试运用专项询问、专题工作调查等形式抓好监督工作,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工作更具规范性、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贯彻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对涉及全区工作大局、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和问题,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审议,适时作出决定、决议,增强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

  坚持依法依程序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职责,对于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实现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人大常委会要严格按照《金华市婺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守任免工作的程序,把充分发扬民主与依法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拟任干部的了解,扩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干部的知情权,确保干部的任免依法、公开、透明。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和就职表态发言制度,把好人事任免关口。加强对被任命干部履职情况的监督,不断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宗旨观念。

  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努力营造文明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治国方略,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区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正确贯彻实施。要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教育,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法制观念,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每年在听取和审议“两院”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六五”普法的宣传推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为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的督办、协调和引导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做好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人大工作的开展靠代表、人大工作的水平看代表、人大工作的潜力在代表。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建立和完善代表活动、述职、旁听等制度,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增强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能力;要规范代表活动,加强对代表活动的指导,丰富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要完善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的落实率和满意率;要不定期开展代表工作经验交流,通过以“老”带“新”,达到思想上、履职方法上、法律知识上的全面提高;要主动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支持,做好代表履职情况登记和宣传,进一步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

  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要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上下功夫,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要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法律和有关业务知识学习,不断优化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知识结构,继续促进人大与党政部门干部的双向交流,增强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努力造就一支与人大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干部队伍。要重视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倡导廉政勤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常委会及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要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人大工作的影响力。

  各位代表,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人民对我们的期待殷切厚重。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我们深感任重而道远。我们坚信,在区委的领导下,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一定会在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加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等各项工作方面取得更新、更好的成绩。让我们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为建设现代化的中心城市核心区、创建文明和谐的新婺城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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