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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刚领半年即去世能否申请退还部分保险费?

2012-04-11 10:13:31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姜景芳 见习记者 赵一帆

  汤溪的张女士拨打小月热线13867982831咨询:“我的一位亲戚今年70多岁,于不久前因病去世。因为他曾经参军6年,所以在去年下半年根据专门针对复退军人推出的相关政策,通过一次性缴纳两万余元保险费而落实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去年10月起,他开始正常享受退休待遇,直到去世当月共领取了6个月的养老金。现在,他的家人托我打听一下,他这份养老保险能否申请退还剩余部分的已缴金额?”

  相关回应

  可继承个人账户余额

  针对张女士的疑问,金华市社保处工作人员答复,她亲戚的基本养老保险不能申请退还保费。根据目前的政策,已经享受退休待遇的参保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所剩余额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此外,该参保人的家属还可以向社保部门申领一万元怃恤金、4000元丧葬补助金。

责任编辑:施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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