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长客专婺城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补偿?
——杭长客专婺城区段指挥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当前,杭长客运专线工程婺城区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已全面铺开,如何保障房屋征收顺利进行?怎样评估?怎样补偿?近日,带着这一个个问题,记者走访了杭长客专婺城区段指挥部负责人。
记者:此次城区段征收的依据是什么?
答:此次城区段征收的依据是国务院去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具体实施依照《金华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金政征字【2012】第001号)及《杭长客运专线工程婺城区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执行。
记者:此次杭长客专婺城区段房屋征收在什么范围?
答:杭长客专城区段房屋征收共涉及城东、城中、城北、新狮四个街道,拆迁面积计20.79万平方米,拆迁户980户(包括东市街北延商品房96户2.33万平方米)。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749户,11.89万平方米;村改居房屋231户,8.9万平方米。
记者:针对此次房屋征收,有什么样的计划安排?
答:房屋征收工作将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和房屋评估公示阶段:5月11日至5月24日;第二阶段是协议签订阶段:5月25日至6月23日;第三阶段是房屋腾空阶段:6月24日至7月23日;第四阶段是房屋拆除阶段:7月24日至8月22日。
记者:为了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方案》对补偿作了哪些规定?
答:《方案》规定,被征收人可选择货币补偿,也可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房屋产权调换房源:现房245套,其中柳湖花园(位于江北迎宾大道以西、玉泉西路以南)168套,建筑面积27634.82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世纪花园(位于新狮派出所南侧、金罗公路以西)60套,建筑面积9625.9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桃园小区10套,建筑面积1718.4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玫瑰园小区6套,建筑面积886.45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锦绣我家1套,建筑面积134.74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
记者:房屋征收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答:(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价值和房屋室内装饰装修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1.搬迁费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下的(含100平方米),搬迁费按每户12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迁费。
机器设备搬迁费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选择货币安置、现房安置的,搬迁费按1次计算。
2.临时安置费
(1)被征收人选择货币安置的,无临时安置费补偿。
(2)被征收人选择现房安置的,按4个月计算。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9元。
(3)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费每月少于300元的,按每月300元计算。
(三)因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征收当事人可选择以下一种方式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若有异议,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1.以被征收房屋范围内被征收人在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投保的职工人数为基数,按市区上一年度职工月人均工资标准(以市统计局数据为准)计算;
2.依据被征收房屋的单位纳税财务报表和会计凭证,或当年度企业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停产停业损失。
记者:对因房屋征收造成的水电等安装的费用如何进行补助?
答:(1)被征收房屋安装水“一户一表”的,凭市自来水总公司出具的证明,每户补助700元。
(2)被征收房屋安装电“一户一表”的,凭市用电管理所出具的证明给予补助: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助700元;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助620元;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一户一表的,每户补助240元。
(3)电话、电话加装宽带、宽带移机补助费:电话移机每门补助10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的每门补助20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助178元。被征收人属于企、事业单位的,电话移机每门补助15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每门补助25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助178元。
(4)有线数字电视移机每户补助50元。
(5)空调移机补助费:柜机每台补助340元;挂机每台补助210元;中央空调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每只补助450元。
记者:对房屋被征收人有没有什么奖励措施?
答:对房屋被征收人,我们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的标准分以下几类:(1)房屋评估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配合房地产评估机构做好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且在房屋征收协议约定时间内移交房屋的,每户奖励5000元。
(2)房屋签约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第1-15天内签约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第16-25天内签约的,每平方米奖励60元;第26天到签约期限最后一天的,每平方米奖励40元;超过规定期限签约的不予奖励。
(3)房屋腾空奖:被征收人在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时间内腾空房屋、交付钥匙,未造成被征收房屋结构破坏,门、窗齐全,水、电、管线保持原样,结清水费、电费等费用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第1-15天内腾空的,每平方米奖励100元;第16-25天内腾空的,每平方米奖励60元;第26天到腾空期限最后一天的,每平方米奖励40元;超过房屋征收决定规定期限腾空的不予奖励。
(4)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价值(不含装修价值补偿、各类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以及各类补助和奖励)的10%给予奖励。
记者:被征收人重新购置房屋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一)房屋征收后重新购买的,其成交价格没有超出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免征契税。
(二)超出房屋补偿和安置补助费的部分,按规定税率征收契税。
(三)在征收公告之日起前一年内被征收人已购置房屋并缴纳契税的,并在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凭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已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由征收部门补偿给被征收人原房屋征收补偿价以内的契税。享受本条款政策,不再享受第(一)条优惠政策。
记者:被征收人新购商品房是否会受房屋限购政策限制?
答:在房屋限购期间,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住宅征收后,新购商品房不受限购购买套数政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