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额:全区新增小额贷款公司1家。
二、申报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企业工商注册地须为婺城区,并具有法人资格,婺城工商分局可监管的企业,税收上交婺城区,并且该企业管理规范、信用优良、实力雄厚,符合产业政策。
2,要求主发起人企业净资产达5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总额达1500万元以上的区强优骨干企业。
3,要求所申请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其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
4,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不要当主发起人。
5,担保公司、典当行暂时不要当主发起人。
三、截止时间:
2012年5月30日前,由主发起人向区发改局提出申请。
联系人:庄福成 电话:82307142 13857998486
婺城区发改局
2012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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