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8月1日开始,市区人行道乱停车处罚试点将在原有的基础上,再拓展八一北街、八一南街、双龙南街三条街的人行道规范停车工作。如果在这三条市区主干道的人行道上不规范停车,将被罚款。
“请各单位、店家引导门口车辆规范停放,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妨碍行人通行,停放整齐。有条件的要安排专人引导车辆停放,或将车辆按泊位停放……”这两天,市行政执法队员向拓展试点街道的沿街单位和商家发放告知书,上门做宣传人行道乱停车处罚的试点工作,争取商家和市民的理解和支持。
据了解,此次新增的三条路段分别为八一北街通济桥头至通园路、八一南街双溪西路路口至丹溪路、双龙南街双溪西路路口至丹溪路。
此前,市行政执法局已经陆续在市区江北停车收费试点所在的解放东路胜利街路口至新华街段、明月街中山路路口至人民东路段、雅堂街、后街、将军路后街路口至胜利北街段,以及市区江南的府前路试行人行道乱停车处罚工作。
今后,市行政执法局还将逐步对达到七米宽的人行道进行规范管理,在不阻碍行人通行,占用消防通道、盲道的情况下引导市民和周边店家在人行道上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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