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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2012-08-06 09:19:13  来源:  婺城新闻网  作者: 记者 月映红 实习生 王梦洁

  8月3日上午,婺城区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菲菲,副主任许光明、朱志龙、诸晓东、王国平、邱开祥、王喜军及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潘云秋,副区长孔月明,区政协副主席邢水成,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洪彬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公安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公安机关能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通过加大科技投入、规范工作机制、改革勤务机制、推行精细管理等举措,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一些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市前列,今年法制大队还获得了“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工作值得肯定。会议建议,区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完善网格化巡防有效机制,强化社会矛盾源头治理,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起公安队伍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为打造平安婺城、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2年重点惠民实事进度情况的报告。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安排了2012年度重点惠民实事共10个方面、37项内容。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园区、乡镇(街道)按照“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支队伍、一套方案”的要求,咬定目标、细化责任、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已完成或基本完成的实事10项,按进度推进的27项。会议指出,重点惠民实事进度是今年区人大常委会的重点监督内容,前期,各工委都进行了相关视察、调研,了解情况,督促进度,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协调力度,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合力,按照既定目标全力以赴,加快完成。同时,区人大常委会也将继续予以重点跟踪、重点监督,加快推进。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督办意见。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责任编辑: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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